通知公告
联系方式

杭州江南专修学院

地址:杭州市滨江高教园区明德路1号

联系方式:0571-86633700


关于申报重点专业的通知
 

各分院:  

为贯彻落实总院提出的“质量管理年”、打造江南品牌,把江南专修学院办成省内一流的自考院校,总院决定在各分院办一批社会需求量大、办学质量好,与经济社会生产需求相适应的自考助学专业。现就重点专业的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点专业建设的目的和意义  

1、加强重点专业建设,是提升我院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推动我院专业结构和布局的优化与调整,逐步形成以重点专业为骨干的学科体系,提升人才境界和社会服务能力。  

2.加强重点专业建设,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办学效益,有利于各分院的学科建设方向和结构,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各具特色和优势的学科体系。  

3、加强重点专业建设,有利于在较短的时间内,使部分重点专业达到一定的水平和社会的认可度,逐步形成“江南”品牌。  

二、重点专业建设的主要目标和措施  

1、制定重点专业建设的发展规划。制定发展规划是确定重点专业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建设水平和效率的重要保证。总院拟每年确定6个重点专业,建设期为3年,每年给予一定的经济资助。  

2、整合资源,加快重点专业的建设。重点专业建设的内容主要包括学科凝练、队伍汇聚、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构筑实训、实习基地建设等方面。各分院应以专业建设为核心,整合各种资源,制定相关的具体建设措施,在师资队伍,人才培养,校际交流,科学研究等方面,对重点专业给予人才、物力和政策的倾斜。  

3、规范管理,完善检查考核制度。各分院对重点专业必须制定相关的管理细则和考核办法,及时解决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并建立相应的检查,激励机制。总院将定期进行检查,对建设成效差的专业将予以淘汰。  

三、重点专业的确定  

1、确定重点专业的原则。重点专业必须符合我省、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就业相对较好,符合总院整体布局的,分院有一定基础,并具有一定特色的专业。  

2、重点专业的基本条件:  

⑴具有正确的办学方向,有相当学术水平,学风正派,管理能力较强,勇于开拓的(具有高级职称的)学科带头人。  

⑵要有结构合理,学风良好,团队协作的学科团员,其成员不少于5人。  

⑶要有较好的科研,教学基础,教育质量较高,三年内要达到600人以上,就业率高,在课程和教材建设方面有显著成绩。  

⑷有或计划在3年内建成的满足教学需要的教学设备和实训设备,利用率高。  

3、重点专业的申请、评定和确定  

⑴各分院均可提出申请,每年11月申报一次,一般不能超过2个。  

⑵总院将对所申报的专业进行评议,并提出评议意见。  

⑶对评议通过的重点专业,总院将根据专业建设的要求,资助资金5-10万,专项专用。  

希望各分院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组织力量进行申报,并将申报的材料于每年11月底以前报总院教务处。  

  

杭州江南专修学院  

 2008年8月28日   


Copyright © 2016 杭州江南专修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杭州哈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备案号:浙ICP备16019505号-1

学院简介|学院信箱|联系我们

地址:杭州市滨江高教园区明德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