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学院董事会制定的“以自考助学为载体、以技能教育为核心、以成功就业为目标”的办学方针,全面开展实训、培训、就业、创业工作。
2、 “以技能教育为核心、科学安排自考课程”。实训中心应与学院教学部门全力配合,针对各自考课程的考试大纲要求,按专业设计好实践实训课程体系并科学有序地将课程安排好,并按教学要求完成在校生的实践课教学任务,同时大力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大技能教育,要求完成本专业内的一门实践课程(取得中级以上技能证书)和与专业相关的两门以上技能培训(取得初级以上证书或上岗证书)。
3、“以自考助学为载体,实现多元化办学”。在完成我院现有自考助学学生教育教学的同时,利用现有开办自考助学所积聚的教学软硬件资源,发挥我院的招生特长,创新办学理念,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和优秀培训机构合作,面向校内近15000名自考生开展非专业性有偿技能培训(学生自费),面向社会全面开办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班,与中西部的职高(技校、中专)开展学历“2+3”或技能“2+1、2.5+0.5”合作办学,与中西部高职开展各类(一个月、三个月或半年期)的实训见习合作办学,“借船出海、多元互动、合作共赢”
4、 “以成功就业为目标,打造江南品牌”。安排好来我院学习的所有学生的见习、实习,并积极推荐其就业;鼓励和引导广大师生创业,提供创业平台和创业资金,做好服务工作, 促进江南学院科学、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机构及分工
1、行政办公室:
(1)负责中心日常事务
(2)负责协调中心与总院、中心内部各部门间关系
(3)负责中心的财产管理、安全保卫、人事劳资;
2、实训就业处:
(1)负责同教学部门共同做好自考生教学计划内实践课的各项教学及管理工作;
(2)负责本校学生的见习、实习安排和就业推荐工作;
(3)负责社会培训班、合作办学学生的实训课和见习、实习以及就业推荐工作;
3、培训处:
(1)面向校内自考生做好与专业相近的各项技能培训的教学、考证及管理 工作
(2)面向社会(含校内自费学生)开展各项技能培训的教学、考证及管理 工作 4、招生办:
(1)协助总院招生部完成一年一度的自考招生工作
(2)面向社会(不含校内学生)招收技能培训班学员
(3)负责合作办学的业务开拓工作。
5、创业发展处:负责项目引进、学生创业
6、五大培训中心
(1)汽车培训中心——汽车学院(建制暂挂科技学院名下)
专业分类:
(2)机电培训中心——科技学院
专业分类:
(3)艺术创意培训中心——美术分院
专业分类:
(4)现代服务培训中心(未定名)
专业分类:
(5)经贸类培训中心(未定名)
专业分类:
联系人:王芳芳
联系电话:057186633796
联系邮箱:hongdou042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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